快新聞/屏東超商店員挖眼案一審宣判 楊男遭重判5年
屏東挖眼案震驚全台,楊嫌一審被判5年。(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2021年的「屏東挖眼案」震驚全台,潘姓女店員因提醒戴口罩,遭楊嫌攻擊眼睛,所幸女店員手術治療後恢復良好。楊嫌過去就曾持刀傷人,屏東地檢署偵查終結後,依涉犯殺人未遂及重傷未遂等將其移審法院。屏東地院今一審宣判楊男5年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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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潘姓女店員於2021年9月26日上班時,遭一名楊姓男子攻擊,造成一眼視網膜剝離等,經過多次手術已回家休養,狀況良好。案經屏東地檢署經偵訊後,檢察官以重傷害未遂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反覆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此外,楊男在同年6月30日於屏東縣某早餐店內,持菜刀砍傷被害人范姓婦人,加上攻擊潘姓女店員一案,兩案偵查終結,地檢署發布新聞稿指出,認被告楊嫌涉犯刑法第271條第2項、第1項之殺人未遂罪嫌及刑法第278條第3項、 第1項之重傷未遂罪嫌而提起公訴。

屏東地院今一審宣判楊男涉重傷害等2罪,處5年徒刑,可上訴。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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