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一名女大生日前在網路爆料,自己曾在半夜走在路上時,遭警察攔下要求出示身分證,當時被員警問她「為什麼穿那麼清涼?是要去哪裡?」讓她當下感覺很差,但沒多久就收到臉書私訊:「我是剛剛盤查妳的警察,不介意的話可以當個朋友。」
據了解有多名女性向新莊分局的員警爆料,這名警察過去在新莊分局服務,已有多名女同學遭到他假盤查、真搭訕,卻因為績效好,儘管被檢舉投訴也未遭法辦,但這讓邱顯智點出:「這已經是犯罪行為了。」
「『搭訕』當然不會是合法的使用範圍,連合法盤查的理由都不是。」邱顯智說,身為警察,濫用國家公權力蒐集民眾個人資訊,搭訕女性甚至是性騷擾。警政署應該積極調查,不要讓少數人的不當行為,影響民眾對警察的信任。
新莊警分局對此表示,該案為3年前發生的個案,該位員警當時因深夜見一女子穿著單薄走於路上,基於該處是學生活動區,故前往關心。經查,該名員警未使用公務資訊電腦查詢個資,僅簡易核對證件便放行;另言談中得知IG化名,並事後私下以IG帳號傳訊,衍生社會不良觀感的行為,仍有疏失,本分局已核予申誡處分在案,並要求該單位主管個別加強輔導。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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