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涉收賄被判刑10年 蘇震清遺憾:將提出上訴
台北地方法院今日一審宣判立委收賄案,立委蘇震清被判10年、褫奪公權5年,蘇震清表示將提出上訴。(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台北地方法院今日一審宣判立委收賄案,立委蘇震清被判10年、褫奪公權5年,廖國棟8年6月、褫奪公權4年;陳超明7年8月、褫奪公權3年;徐永明7年4月、褫奪公權3年。蘇震清今日發布聲明表示,對法官判決深表遺憾,判決對他有利之證據均未調查,甚至不願意調取相關資料以釐清事實真相,明顯有失公允,為捍衛清白,將提出上訴。

更多新聞: 倪匡一生反共 他對比香港移交中國:多少台灣人會站出來抗爭?

針對立委收賄案,台北地院今日一審判決,蘇震清判刑10年、廖國棟8年6月、陳超明7年8月、徐永明7年4月。均可上訴。

蘇震清在判決出爐後發布明稿表示,對於今日法官的判決深表遺憾,判決將他與李恆隆之間的金錢借貸關係,曲解為賄款,此一認定明顯與事實證據不符。

蘇震清指出,本案判決就對他有利之證據均未調查,諸如偵訊錄音檔不完整卻未追查還原真相;檢方提供之不完整錄音檔法庭並未勘驗或勘驗程序違法;檢調對他多年監聽均屬違法,「其監聽的合法性及依據在哪裡?尤有甚者,本案法官甚至不願意調取相關資料以釐清事實真相,明顯有失公允」。

蘇震清表示,近年來屢屢在政治之途轉折處身陷司法訴訟,雖然如誠美材案、印尼案等等均先後無罪確定,表面上已還清白,但期間所遭受的種種苦難卻無以挽回彌補,鑑於本案判決有諸多違法之處,為捍衛清白,當將提出上訴,並期司法機關能匡正上開缺失。

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李恆隆涉嫌透過中間人、是知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郭克銘等人,行賄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等人,台北地檢署偵辦,認定蘇震清自民國101年8月15日起至104年12月18日止,多次收受李恆隆的現金或支票共2580萬元,起訴蘇震清和收賄790萬的廖國棟、收賄100萬的陳超明,未能收到賄款款項200萬的徐永明。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快新聞/沈慧虹批國民黨 為挽救張善政傾巢而出「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