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明年上路 擔任國民法官可請公假

國民法官制度明年1月1號正式上路,為了讓擔任國民法官的民眾,不需要擔心影響工作,國民法官法明定各機關、學校、公司等,應該給予擔任國民法官的民眾公假,而且,不得因此做出任何職務上不利的處分,司法院也特地製作了「給雇主的一封信」和宣導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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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年滿23歲,在地方法院轄區內,居住滿4個月以上的人,經由選任程序,抽選6名國民法官,和3位法官組成國民法庭,共同審理「故意犯罪而發生死亡」的重大刑案。國民法官原則上,不得以工作為由拒絕到庭,必須先向公司請假,為了避免勞資爭議,法院會寄發通知,附上「給雇主的一封信」。依據國民法官法第39條規定,候選國民法官、國民法官參與審判期間,雇主不能做出任何職務上的不利處分。

(民視新聞/黃恩琳 盧柏璁 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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