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與林智堅逐桌敬酒遭罰3000元 鄭文燦曝「民宅無規範」:但採高標準
桃園市長鄭文燦。(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桃園市長鄭文燦及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昨日因逐桌敬酒,桃園衛生局將對其各罰3000元。對此,鄭文燦今日回應,中央規定為餐廳不得逐桌敬酒,不過民宅無規範,但考慮到高標準決定請衛生局開罰,等於「鄭文燦罰鄭文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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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議員參選人凌濤昨日指出,桃園市長鄭文燦及桃市府勞動局長吳宏國,帶領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逐桌敬酒」,衛生局後續對3人開罰3000元。

對此,鄭文燦今日說明,原本中央指揮中心的規範是在餐廳不得逐桌敬酒,在「民宅」它的規範事實上是沒有的,但考慮到高標準,所以昨天請衛生局依照高標準來裁罰,開罰3千元,「等於鄭文燦罰鄭文燦」。

鄭文燦也提醒,這個規範還沒解除,餐廳的敬酒目前還未開放,所以不能逐桌敬酒,若有辦活動者就請在台上象徵性的敬酒就可;至於民宅雖沒規範,但是基於說高標準的考慮「該罰就罰」,他認為這也是讓大家知道,現在防疫規範雖然逐漸解封,但是有些規範還在,就必須要遵守。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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