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榮錦掏空東洋「精神分裂藥物學名藥案」 法庭8/16言詞辯論
林榮錦掏空東洋學名藥案,8月16日辯論。(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晟德大藥廠董事長、「東洋製藥」前董事長林榮錦身陷官司危機,被控將乳癌、卵巢癌及精神分裂症等多項具專利的新藥製藥技術。針對精神分裂藥物Risperidone PLGA學名藥所有權訴訟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25日再開庭。法官經將近1年審理,完成雙方爭點整理以及調查證據等準備程序,諭知8月16日言詞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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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榮錦以晟德大藥廠名義,向台灣東洋藥品公司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晟德與東洋之間關於Risperidone PLGA治療精神分裂藥物的「委任開發協議」存在。東洋則是主張,該學名藥是東洋自主研發,林榮錦當時身兼東洋與晟德董事長,提供相關不實資訊予東洋董事會,導致董事會誤信而簽署與晟德委任開發協議;此外,董事會決議時,林榮錦未依法迴避,東洋認為契約無效。

林榮錦與「台灣東洋藥品」公司有多起刑、民事訴訟,他2015年被檢舉涉嫌掏空公司資產。林榮錦在生技界赫赫有名,他2014年辭去董座職務,卻被告發私自將公司乳癌以及卵巢癌製藥專利技術,無償授權給瑞士一家公司Inopha AG公司(簡稱Inopha),藉此掏空東洋,涉嫌違反《證交法》等罪,造成東洋鉅額損失。事後反而變成是晟德於2010年,委託東洋開發。

最高法院去年8月認為,當年簽署契約過程有瑕疵,將本案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法官整理林榮錦當年身兼晟德及東洋董事長,參加東洋董事會有無迴避等爭議,25日諭知準備程序完成,8月16日進行言詞辯論,雙方律師團當天將展開激烈攻防。

林榮錦被東洋指控,在東洋董事長期間,沒有經過董事會同意,將多項關鍵藥品非法授權Inopha AG公司,導致東洋損失數10億元。一審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判刑林榮錦10年,二審高院改判無罪,最高法院去年12月23日撤銷無罪判決,發回更審。民事部分,東洋也對林榮錦求償57億元,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民視新聞網/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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