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鼎與心悅解盲重訊未充分揭露 櫃買重罰
(圖/擷取自Google Maps)

櫃買中心表示,國鼎生物科技及心悅生醫兩家公司因重大訊息臨床解盲內容未充分揭露,違反重大訊息申報規定,分別予以重罰新台幣150萬及50萬元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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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買中心透過新聞稿指出,國鼎(4132)生技111年7月30日發布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新藥人體二期臨床試驗Clinical study report重點內容及整體結論,揭示其主要評估指標與對照組相較沒有統計顯著意義(P=0.5304)。

以此來看,國鼎生技於111年1月5日僅公告主要評估指標用藥組資訊,及111年3月16日主張「主要評估指標數據分析是跟基礎值比較,因此沒有納入統計分析的P值」內容,有未充分揭露解盲訊息及公開與事實不符之資料情事。

櫃買中心指出,倘如國鼎生技所稱,其於111年3月31日始獲知主要評估指標須與對照組比較,則其亦未即時更新或補充相關訊息,核有重大缺失,依興櫃審查準則第62條規定對該公司處150萬元違約金。

另外,櫃買中心表示,心悅(6575)生醫於111年7月31日發布新藥SNB01的二期臨床試驗解盲結果重大訊息,惟內容未清楚敘明主要評估指標及統計數據,於111年8月1日及8月2日所更正公告的內容仍揭示主要評估指標為「減少由COVID引起的炎症並改善整體健康狀況」錯誤資訊,經櫃買中心數次通知後才進行更正,核有缺失,櫃買中心依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62條規定對心悅處違約金50萬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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