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在百貨賣場逛街,卻不斷東張西望,身上背著大大的後背包,肩膀上又一個大提袋,看到喜歡的一把抓,但不是放到購物籃,而是直接裝進包包裡,不付錢就想走,當場在門口被警方攔了下來。
原來,女子已經是第二次來偷東西,警方拿出照片比對,她卻不承認是自己。
就怕無法和眼前這名印尼籍女子溝通,員警還雙聲道,講起英文。
女子二度上門偷東西,早就被店員鎖定,看到她出現立刻報警,因為兩次偷竊,實在讓他們損失不小。
警方調查,女子6月第一次來,偷走彩妝、藍牙耳機、運動攝影機等64件商品,價值2萬4千元;7月第二次出現,也拿走了電子錶、內衣褲、耳機等43件,價值1萬7千元,總價超過4萬、超過一百件商品。
中正二分局廈門所所長朱宥任說,「等待通譯的期間,警方又從背包內起獲多項,未結帳的商品,女子又謊稱忘記背包內有放商品,說詞反覆不一。」
29歲印尼籍女子,平常在萬華當看護,大量偷竊疑似要轉賣給其他外籍友人,只是這回把賣場當作免費批發場,得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民視新聞/陳怡汝、陳泊翰 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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