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詢問,張善政先前稱,他擔任宏碁副總期間所主持的研究計畫,因和當時的農委會簽有保密條款,這是否為張規避對外說明的藉口。
鄭運鵬回應,張善政將保密條款當成「保命條款」,當時的合約條件內載明,身為合約簽訂甲方的農委會,認為沒有必要保密的時候,合約就已失去了保密條款的效力,農委會也一再說明,資料已公開了。不過,張善政跟律師研究之後,還把保密條款當做保命符,很不可思議。
鄭運鵬批評,把失去效力的合約條件,當作保命的救生索,不知道張善政在拗什麼,如果未來張擔任桃園市長,就可以複製貼上,領取幾千萬的研究費,合理嗎?「他自己都無法圓這個邏輯了,拿保密條款當保命條款,不清楚是哪個高明幕僚建議的」。
鄭運鵬酸,他不清楚張善政當到了高階政務官、宏碁的副總,可以對這些事都漫不經心,也沒有說明能力,有點可惜。但最低限度的要求,至少週刊2期內踢爆的內容,張善政抄了那麼多,別人舉證歷歷,應該要說明。
鄭運鵬認為,研究報告張善政可以自己來說明,或請當年的團隊、律師來說明,這些都跟當年的合約條件無關,已經過時的保密條款,絕對不是張善政的救生索,保命條款,希望張不要把保密條款當成救生索來攀爬,這個很不公平,他希望張善政,還是把當初說願意召開說明會的承諾趕快實踐,畢竟選舉的時間也不多,應以誠實、公開、誠懇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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