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國道公路警察局」昨(27日)分享1段過去發生在國道上的2次事故畫面,影片中,可以見到先是2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而2名駕駛先是下車查看後,便回到駕駛座等待警方到場,也沒有想到要在事故現場,放置車禍警示牌,直到7分鐘後,後車駕駛才從後車廂拿出警示牌,走到離車稍遠、但不到10公尺的距離放置警示牌,沒多久就遭後方駛來的遊覽車猛烈撞上,當場車輛冒煙,不過萬幸的是僅造成1人受傷。
國道警方也藉此呼籲駕駛人,高速公路較一般道路危險,為避免2次事故,在車禍事故發生後,若是「車輛損毀輕微尚能行駛且無人傷亡的,可盡速拍照後移置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並表示這樣的移置不會導致保險不理賠,因為警方還是會製作交通事故筆錄,保險公司有理賠需求可以來查詢。
放置警示牌的距離未達10公尺,易造成後方來車未注意到有車禍,更容易導致事故發生。(圖/翻攝「國道公路警察局」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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