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施暴高嘉瑜、擁私密照 林秉樞犯13罪一審判2年10月
林秉樞施暴高嘉瑜遭起訴「8大罪」,一審今天宣判。(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邱鈺雯報導

涉嫌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施暴的男子林秉樞,被依偽造文書、妨害祕密、私行拘禁等8項罪嫌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4時一審宣判林秉樞共犯13罪,其中傷害罪部分,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為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得易科罰金部分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月,總刑度有期徒刑2年10月。全案可上訴。據了解,林秉樞因確診無法出庭聽判,由律師代替他來現場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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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今年1月依偽造文書、妨害祕密、私行拘禁、強制、妨害名譽、妨害電腦使用、傷害與恐嚇等8項罪嫌,將林秉樞起訴。林秉樞從去年12月起遭羈押,約8個月後,今年7月15日以新台幣8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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