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永福派出所翁姓、江姓員警20日晚間身穿便衣在後竹圍街巷內埋伏通緝犯,但卻把一名黃姓男子誤當成目標,上前詢問該男是否為通緝犯,不等黃男回應,便衣警察就出手拉人,黃男抵抗竟被警方打到多處瘀傷、頭部撕裂傷,偵訊時警方才知道搞烏龍抓錯人。
監察院今日發布新聞稿表示,事後三重分局坦承「抓錯人」並公開向受傷民眾及社會大眾致歉,針對警員疏失部分也主動函送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將2警員從重記過調職、所長連帶處分。不過雙方無法達成和解,員警亦對民眾提出傷害告訴,監察委員陳景峻對此表達高度關切,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委員指出,除上開警員抓錯人事件外,監察院亦接獲民眾陳情指稱三重分局屢屢值勤不當,並有議員指稱三重分局在一年內發生5件重大違紀事件。究竟三重分局各件值勤疏失與警紀事件,各涉案警員有無違失?內政部警政署與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有無善盡主管機關監督管理之責?有無行政上糾錯究責之必要?皆有深入調查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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