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錢包送警局 反遭失主控「少2萬要提告」

民視新聞/黃恩琳 梁駿樂 台北市報導

好心沒好報嗎?台北市有一位民眾控訴,自己在路上,撿到錢包,熱心送到警局,卻收到存證信函,因為失主指控「錢包裡的2萬塊不見了」,提告侵占遺失物罪,讓他好無奈,直呼「人心太恐怖!」;不過律師解釋,失主得自行舉證「錢包裡裝有2萬元」,否則很難告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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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黃運將來自助加油,一手拿錢包,一手拿加油管,有些手忙腳亂,他乾脆把錢包放到車頂上,只是一加完油,瞬間遺忘錢包,就把車子開走,沿路監視器還可以看到,錢包躺在車頂上的畫面,但車子開一開,錢包敵不過顛簸,掉到路上,被一名施工承包商發現。潘姓男子把錢包拿到派出所,向警方說,他沒打開錢包;但陶姓失主事後指稱,錢包內少了2萬塊,還打算提告侵占遺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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