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之前租用官方資助科技園公司工業用地作為總部大樓之用,當局懷疑壹傳媒把部分空間轉租給第三者、力高顧問有限公司,因而起訴黎智英和黃偉強違反租用契約。
而原被告之一的「壹傳媒」集團前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轉為控方證人出庭作證,換取免起訴。黎智英目前只剩被控違反港版國安法,仍被收押中,不准保釋,案件將於12月開審。先前多案多半已審結,包括被控參與及組織2018年3次示威,判刑20個月,在2020年六四期間,被控涉嫌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判刑1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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