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男子全身散發濃濃酒氣,走路搖搖晃晃,來到騎樓前、停下腳步,接著隨手拿起路邊,插旗竿的底座,奮力砸向柱子,不偏不倚砸到水龍頭,下一秒悲劇發生,水嘩啦嘩啦的噴出,民眾經過時,都被眼前這一幕給嚇壞,還有人上前幫忙,並報警處理。
附近住戶說,「早上我下來就,看到水一直在噴,就想辦法要關掉,因為我要出門啊,噴起來是散開的,看起來是滿大的。」
這一砸水龍頭壞了,水更是流滿地,動手男子卻絲毫沒悔意,還跟朋友搭車離開現場。
社區保全表示,「這一支旗桿底座,人站在這邊打掉這個,斷掉水跑出來,他就一直走過去。」
事發在20日凌晨2點多,在新北市板橋金門街,當時嫌犯跟一群朋友在現場聊天嬉鬧,接著疑似跟女友起衝突,一氣之下竟砸水龍頭洩憤,屋主發現後簡直氣炸,認為根本是蓄意破壞,事後也已經花錢修復。
律師劉韋廷說,「故意毀損行為,其實已經構成刑法354條毀損罪,是可以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男子一時衝動,恐怕已經構成刑法毀損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萬5千元以下罰金,警方也已經通知人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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