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寫作瑕疵遭台大撤銷學位 鄭文燦再歉:部分引述源未註明
桃園市長鄭文燦今日針對台大國發所論文事件,再次對外界說明。(圖/民視新聞)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桃園市長鄭文燦於2011年台大國發所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經台大社科院學倫會審議,以嚴謹學術論文規範認定有涉及抄襲,撤銷碩士論文及其學位。對此,鄭文燦今(3)日受訪時強調,他的論文寫作存在瑕疵,但絕非是「抄襲單一篇論文形成」,而是部分參考文獻未註明出處。同時,他也希望未來各大學能「建立論文相似性比對」與「學倫會審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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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表示,他就讀在職專班是為了要拓展個人的視野,於2003年進入台大國發所的在職專班,當時基於對中國民主化的議題比較關切,因此選擇了中國基層民主演進的研究主題,受限於時空條件,沒辦法做實證研究,所以採取了文獻分析法,引述很多書籍、期刊或網路上的文章等等,大概超過100多篇。

鄭文燦說,論文口試時,三位口試委員包含了周繼祥所長、陳明通及林佳龍,三位根據鄭的問題意識,包含研究的架構、研究的原創發現等等,通過了論文的審查。當時的國發所並未要求做相似性軟體的比對,沒有這樣的標準,當時也沒有流行論文比對軟體。

鄭文燦指出,經過了10幾年,現在學倫會是根據檢舉用相似性比對的軟體,找出了一部分未引述的論文來源,如果當時有做比對,他當然會把附註跟參考論文都填上去。「我想這是基本的道理」,所以在學倫會的出席時,特別針對這點的寫作瑕疵做說明。

鄭文燦提到,瑕疵形成的原因是當時的時間較短,或者資料較多,所以有些引述的論文來源沒有做附註,這不是抄襲單一篇論文形成的,也沒有抄襲的意圖,因次當時在書面及口頭,都向學倫會致歉。

鄭文燦解釋,學倫會的審定能有不同處分,包括公開道歉,或限期更正,或其他的撤銷的處分等,不管學倫會做什麼處分,他大學及研究所都是就讀台大,當時報考國發所也是希望能夠進修,提升視野,基於這樣的出法點,對台大及國發所都是感謝的,因此會坦然面對審議結果,也會與大家再表達歉意。

鄭文燦提到,寫作瑕疵未來包含在職專班的碩士論文,將來是否要建立相同的標準,包含論文的相似性比對等,有待以後由大學自己來討論檢討,學倫的審議機制也是一樣,現在是由院長邀集5至7人,以不具名的方式進行審查,將來針對學倫的分級審議,這部分也應該是由大學自己來做討論,站在他的立場,會坦然面對學倫會審議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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