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姓男子說,當時就在這交易虛擬貨幣,拿著兩袋共500多萬現金,坐上計程車,哪知道立刻就被後車追撞,一開始還以為只是單純車禍,但其實遇上搶劫。
遭搶被害人說,「駕駛座就有人就走出去,然後就直接拿槍指著計程車,搶匪直接開車門就往裡面噴辣椒水,然後拿槍指著計程車裡面,我們兩個都遮住眼睛看不到,可是我們手有這樣抓著包包,他們就硬扯,兩個人把它扯走。」
當事人回想被搶經過,仍餘悸猶存,上週五,他和友人與客人相約桃園蘆竹超商面交虛擬貨幣,下午五點銀貨兩訖,沒想到離開時卻遭到假車禍真搶劫,身上剛交易來的582萬現金,全被搶走,怎麼會這麼巧,他懷疑遭人設局。但,令他更不滿的是,警方的處置方式。
秀出受理案件證明單,民眾質疑,搶案5點多發生,6點就到警局報案,但受理時間竟然寫著晚上11點,還有明明是持槍強盜,卻變成搶奪,希望修改,卻被警方拒絕。
遭搶被害人說,「報案單上面是寫搶奪,我今天有去派出所問警察說,人家都拿槍、噴辣椒水,為什麼不是強盜都沒有幫我改,然後金額可不可以幫我寫詳細一點,警察都不願意。」
蘆竹分局偵查隊副隊長洪佳琳表示,「員警在第一時間受理民眾報案時,會依據報案民眾的陳述及其他客觀事實,在受理案件證明單登載案類名稱並開立交予報案人。」
警方表示,報案依當時的客觀事實受理。而經過追查,警方在周一下午逮到兩名嫌犯,也已經依強盜、竊盜罪嫌,將人移送法辦。是否布局行搶,還得進一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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