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元控前樂天女孩Mia偷錢反遭求償100萬 法院認證「非虛構」判免賠
元元(左)和Mia(右)曾是好閨密,如今因泰國行徹底鬧掰。(圖/翻攝自元元、Mia IG)

社會中心/許沛汶報導

中職啦啦隊「樂天女孩」前成員Mia(陳甯亞)不滿前閨密元元(吳捷安)在IG指控她偷錢,認為有損她的社會評價和形象,害她每月至少損失10萬元收入,雙方徹底鬧翻。沒想到事後Mia怒告元元妨害名譽求償100萬元並要求在IG刊登道歉啟事,但法院認證元元所述「非虛構」,一審判元元勝訴免賠,Mia不服,提出上訴,今(14日)遭台灣高等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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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指出,元元在2020年4月間在IG發文,爆料Mia在泰國時偷了她的錢包,Mia對此也公開道歉「對不起,這段期間因為我而造成任何讓妳不舒服的地方,我很抱歉」,但隨後又改口指控元元爆料不實,導致她的工作大受影響,每月損失至少10萬元的收入,因此向元元提告妨害名譽,並求償50萬元的精神撫慰金、50萬元的收入損失,還要求在IG刊登道歉啟事。

元元控前樂天女孩Mia偷錢「法院認證非虛構」!判免賠1百萬元確定
Mia在2021年曾指控元元的爆料文不實。(圖/翻攝自Mia IG)

對此,元元表示,她曾質問Mia竊取錢財一事,但對方疑似為保護自己,主動散布詆毀她的言論,雖然有考慮採取法律行動,但看在Mia坦承偷竊行為並公開道歉,這才沒有繼續追究,只是沒想到Mia會改口並再度攻擊她,讓她忍無可忍,認為有必要公開事情原委、捍衛自身名譽。

同時,元元也提供和Mia的對話紀錄給檢察官,顯示Mia有坦承偷竊行為並道歉,因此認為元元的爆料「並非杜撰虛構」,且事件與公益有關,給予元元不起訴處分;之後Mia也向16名網友提告,認為遭到網路霸凌,但檢方也以罪證不足不起訴。

元元控前樂天女孩Mia偷錢「法院認證非虛構」!判免賠1百萬元確定
元元舉證和Mia、其他友人的對話紀錄,法院認定她的爆料文並非杜撰虛構。(圖/翻攝自元元 IG)

案件進入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Mia確實曾傳訊息向元元道歉,也坦承是為自保才會詆毀元元。此外,元元也舉證有收到共同好友粿粿Meigo的訊息,表示以前和Mia出國時也曾掉過錢,另還有一名同事也出面,指控Mia以前就會偷東西,因此法院認為元元的爆料文並非杜撰虛構,也無意侵害Mia的名譽權,因此判決Mia敗訴,元元免賠1百萬元。事後Mia不服提出上訴,但高院認為請求賠償無理由,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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