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當勞高雄員工搬貨昏倒住院亡 法官認定職業傷害判賠472萬
麥當勞員工搬貨昏倒住院逝世,法官認定職業傷害判賠472萬元。(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麥當勞高雄一心店李姓員工在冷凍庫搬貨時昏倒,住院多月後死亡。李男父母求償新台幣1005萬。高雄地院依高醫診斷認定其短時間大量勞動超過負荷,依職傷判賠47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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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當勞律師出庭時抗辯指出,李男死因並非是急性意外事故或短期、長期壓力負荷所致,非屬職業傷害,因此並無職業災害補償可言。且一心店對於工作場所已依法設置足夠安全措施,一心店經理、員工當下也已盡力協助就醫,並無不法侵害等。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原認定李男死因是敗血性休克、發生原因為「自發性顱內出血併交通性水腦症」,並非屬於職業傷病所致。

不過,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醫師判斷,李男病發當天上午開始搬貨40分46秒,期間共搬了60次大箱薯條(約980公斤)、14箱薯餅(約134公斤),共約1.1噸,暴露冷熱溫差共48次,總低溫暴露時間約29分14秒。據此認定李男病發前短時間大量體力勞動,其疾病是超過負荷所致,勞保局據此改按職業病死亡辦理。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據高醫診斷證明書判斷,李男死亡與工作間具因果關係,因此應賠償喪葬死亡補償;另李男工作時,雇主未監督在冷凍庫工作應穿著禦寒衣物,因此麥當勞應負7成責任,判賠李男父母喪葬、醫藥、扶養等費共約新台幣472萬,可上訴。

判決指出,23歲李男是麥當勞高雄一心店假日計時員工,平時負責冷凍庫進貨、補貨、製作油炸雞塊、薯餅及嫩煎鮮肉餅、牛肉餅等廚房內場工作,週六、日清晨6時起上班6小時,民國110年5月29日上午在和其他同事於5樓冷凍庫搬貨時昏倒。

李男昏倒後一度清醒且可答話,店經理和其他員工合力將他移到1樓搭乘計程車就醫,李男住院4個多月後,於同年10月5日中午1時許不治。李男父母依雇主未依法設置足夠安全措施,有過失不法侵害等為由,向麥當勞求償醫藥、喪葬、扶養費等共約1005萬元。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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