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貴姊姊說,「今天一整天心情很輕鬆,總算放下了一個重擔吧,沒有做就是沒有做。」
林金貴終於沉冤得雪,一路陪在他身邊的姐姐,總算放下心中大石頭,回顧當時,姊姊在家中找到的一張照片,成為翻案關鍵。
林金貴姊姊說,「無意之中在抽屜看到阿貴的半身照,我原本有點失望想把它丟了,(照片上)的日期 對我們來講,對阿貴來講很重要。」
林金貴姊姊在家中,找到一張林金貴案發前兩個月,到像館拍的大頭照,頭髮是耳上短髮,但案發拍到的監視器,嫌犯留著長髮,法院認為,按照頭髮生長速度,不可能長這麼快,認定林金貴不是兇嫌。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 羅士翔說,「(人臉影像辨識)不是同一個人的機率,科學性是有比較高可能性 不是同一個人,毛髮生長速度,2個月不可能由耳上長到髮長及肩。」
2007年5月林金貴被控槍殺計程車司機,2010年被判無期徒刑,但林金貴始終喊冤,沒殺人,在冤獄平反協會的協助之下,終於在2017年,獲得再審機會,2018年8月,高分院再審,判無罪,但年底最高法院,就以還有疑點未釐清,撤銷無罪判定,高分院更一審,再度改判無期徒刑,直到現在更二審,第三度逆轉,判決林金貴無罪,最高法院也駁回檢方上訴,全案確定!
台灣冤獄平反協會執行長 羅士翔說,「應該要本於無罪推定原則,沒有任何證據指向林金貴殺人,所以這案子在今天,有這樣的無罪確定結果,我們非常感謝法院還給林金貴一個清白。」
最高法認為,檢方未能提出客觀跡證,證明林金貴有出現在案發現場,現在確定無罪,林金貴能獲得大約1千500多萬的冤獄賠償,纏訟16年的官司終於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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