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日前查獲威晶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明知魚品過期,卻於包裝上以重新貼標方式,在中部4家江小漁酸菜魚鍋分店販售過期魚品,已立即全數封存,遏止逾期產品流入市面,全案也移地檢偵辦。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消保官表示,業者明知魚品過期,仍重新貼標,販售過期食材,應依消保法賠償消費者損害額最高5倍的損害賠償。
台中地檢署今日表示,該案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經衛生局於1月13日通報檢方後,檢方便立刻指揮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並偕同台中市政府衛生局人員彙整相關資料進行偵辦,1月16日至業者位於台中市西區公益路的總店、西屯區福科路之廠區改標處等二處搜索,扣得相關出貨明細、產品售價表、加盟合約書等證物資料,並查獲疑似過期之魚貨及醬料。
台中地檢署表示,經過檢察官訊後,認定「江小漁鴛鴦酸菜鍋」所屬的香椒國際開發公司負責人楊男、威晶國際企業公司負責人戴女,涉嫌行使變造私文書、意圖欺騙他人就商品品質為虛偽標記、詐欺取財等罪嫌重大,分別諭知具保新臺幣50萬元、10萬元候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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