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游女曾經向黃女借錢周轉,雖然金額不大但遲未歸還,導致兩人經常發生糾紛,去年9月14日晚間兩人碰面再度談到債務問題,從口角演變成肢體衝突,黃女氣不過以徒手、衣架毆打,再拉扯將游女放倒在地,不顧雙方體型差距,一屁股重重坐在瘦弱的游女背上,當場把對方壓到失禁。
黃女看事情鬧大,僅把游女拖到社區中庭遂離去,直到清晨其他住戶發現,才趕緊將她送醫,不過游女已經回天乏術,因多處肋骨斷裂、血胸與肺部挫傷等傷勢導致休克死亡。
檢方依傷害致死罪將黃女起訴;黃女在準備庭上認錯,但宣稱是因為一時情緒失控,才會失手把朋友傷害致死,希望法院能從輕量刑。另外她也有意賠償死者家屬,只是金額部分談不攏,盼法院讓她以3萬元交保,好讓她籌錢與死者家屬商談和解。
不過檢方認為,黃女在調查庭宣稱目前獨居,沒有辦法確定其居所,客觀上有逃亡之虞,加上她一度辯稱是因為跌倒才會坐在游女身上,犯後態度難認良好,且涉犯5年以上重罪,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和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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