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停下車,邁開大步氣急敗壞,彎腰撿起路邊一顆棒球大的石頭,目露兇光瞪著眼前這根測速照相桿,接著拉弓瞄準,奮力一擲。
第1砸,相機鏡頭往右歪斜,騎士還不罷休,出鏡撿起石頭跑回來。
第2砸,整個相機猛烈晃動,這時也不管用路人的側目,騎士殺紅眼。
第3砸,這回把相機外殼,砸破了個洞,才悻悻然離開。
就是這個快門聲,引爆騎士怒砸事端,現場在台中太平區的長龍路,136線道山路,不少重機經常到此壓車過彎,發生多起事故,警方裝設了固定式測速照相取締,結果這名45歲沈姓男子,從南投往台中行駛,在下坡路段超速被拍照,竟然怒火中燒,砸石洩憤
頭汴派出所副所長呂招農:「男子自稱當時從南投親友家,返回住處,下山時超速被拍照,一時氣憤所致。」
一張超速罰單,1600-1800元,沈姓男子衝動的下場,除了吃上防害公務跟毀損罪外,相機維修的20多萬元費用,也要一併買單,真的虧大了!(民視新聞喬祖豫、黃信儒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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