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分局自強派出所日前接獲一名婦人到所報案,稱自己在五福三路上休憩時,因粗心忘了帶走自己的平板電腦I Pad,故報案請員警幫忙找尋。員警前往調查後,發現該平板疑遭一名不明男子取走,並往壽山方向離去。2月1日傍晚,派出所員警在前往上班途中,發現相同特徵的男子出現在鹽埕區,經盤查詢問,陳嫌當日行經前金區五福三路,途中看到平板電腦放在人行道某座椅上,疑認該I Pad是他人棄置,便將其帶走佔為已有。後續員警與陳嫌前往其住處欲取回該平板時,到場後,員警相當訝異,陳嫌竟住在壽山某處的山洞內,並在洞內找到婦人遺失的平板。全案於偵訊後,依涉嫌侵占罪嫌,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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