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行車糾紛,宋姓男大生被3名惡煞打得重傷命危,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台中地院一審宣判,主嫌張敦量被依殺人未遂及強制罪,判9年徒刑。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李進清說,「那其中被告張敦量共犯三罪,那殺人未遂部分判處有期徒刑8年,另外強制兩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及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
地院表示,案件經過一年多的審理,其中2名李姓陳姓共犯,則在去年(2022年)獲得各20萬交保,雙雙被判4年8個月徒刑,張敦量因為涉犯殺人未遂,因此被判得最重。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李進清說,「因為行車糾紛就對被害人,做這樣的嚴重傷害行為,其中張敦量部分,依照判決書內容說,他另外自己用腳來對被害人重踢數次,所以認定他有殺人犯意。」
一審判決,雙方都沒有到場聆聽判決。只是張敦量被判刑9年,宋姓男大生的媽媽得知後,出面受訪表示,不太滿意。
被害人宋同學媽媽說,「殺人未遂的話,其實應該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所以說9年...不知道耶,但是我們還是尊重法官判決。」
男大生目前還在就學中,不過,身心受創,雖然開庭多次,張敦量也致歉了,但到現在1500萬和解金,雙方還談不攏。
被害人宋同學媽媽說,「也都沒有要跟我們談和解,又一直送我們做鑑定,一直檢視我們這個被害人,我覺得好像被他們耍得團團轉。」
宋媽媽說,之後考慮讓孩子休學休息一陣子再出發,一場車禍打亂人生步調,只希望法律能還他們應有的公道,讓生活邁入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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