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執行署追徵劉冠軍犯罪所得 賣他台積電、聯電股票追回1.29億
劉冠軍盜用公款曾用500萬買台積電。(圖/民視新聞資料翻攝)

即時中心/林柏安報導

曾被列為十大通緝犯之一的前國安局出納組長劉冠軍,23年前A國安密帳1.92億,其中500萬買進100張台積電股票。士林地檢署囑託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變賣查扣的台積電等股票,連同扣收部分股票之減資款11萬954元,追徵劉冠軍犯罪所得1億2915萬74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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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檢署辦理國家安全局(下稱國安局)前上校組長劉冠軍犯罪所得沒收事宜,經囑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進行劉名下上市股票之變價,由士林分署迅速聯繫證券商並進行委賣,於日前將查扣之台積電等股票全數賣出,合計共追徵價額達1億2915萬7485元。

士林地檢署透過新聞稿表示,本署偵辦劉冠軍於88年間涉嫌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專案經費孳息乙案,因其於案發後旋即潛逃出境,經發布通緝迄未到案。而刑法沒收新制於105年7月1日修正施行,採澈底剝奪犯罪所得原則,本署依法向士林地院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犯罪所得,並經法院裁定沒收及追徵價額。

士林地檢署收受裁定後,囑託士林分署辦理變價追徵事宜,並與士林分署、被害人國安局就委賣細節召開聯繫會議,由士林分署就已查扣劉冠軍名下台積電、聯電、華邦電、云辰等4檔上市股票進行變價,包括聯電19萬837股、台積電20萬8309股、華邦電46萬3669股、云辰9萬9858股,合計高達96萬2673股。

經士林分署委託台銀證券鳳山分公司,陸續於5個營業日分批完成變賣,每股成交價亦維持在該日平均行情之上,扣除相關稅費後,實際取得款項1億2904萬6531元,連同扣收部分股票之減資款11萬954元,合計成功追徵之價額為1億2,915萬7485元。

士林地檢署感謝士林分署鼎力協助辦理變價拍賣事宜,並將持續落實偵查中查扣被告犯罪所得、澈底剝奪犯罪不法資產之刑事政策,將查扣、變價之不法所得發還被害人,以阻斷犯罪誘因及遏止犯罪,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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