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能否有三妻四妾?依法是絕對禁止的!
(圖取自Unsplash圖庫)

有位網友發文抱怨自己的丈夫,她表示丈夫很直接了當地說想要娶二老婆跟三老婆,還認真發誓自己不會因為娶了其他老婆就忽略原本的正宮跟小孩,並且也直接表明自己看上一個學妹,兩人在聊天過程中也發現互相有感覺,因此網友的丈夫就詢問她是否可以接受娶多個老婆,但因為目前她是正宮,因此還是要尊重她的意見,而這樣的詢問也讓網友感到很難理解,不知道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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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要求的確讓人蠻傻眼的,畢竟網友的丈夫是已經結婚有配偶還有小孩的人,卻還表示想要跟更多人發展關係,甚至還有已經在發展中的,雖然他是以尊重的態度來詢問,然而這種行為其實就是一種侵害配偶權,在婚姻關係存續當中,還與其他人發展出超出一般朋友社交程度的感情關係,而且還是在沒有告訴配偶的情況下發生的,網友的丈夫是在與喜歡的學妹開始聊天發展關係,了解兩人互有好感後才去跟妻子說明,只能說正常人遇到這種情況應該都會很生氣,會很難去理解另一半這種行為跟想法。

當然,這位網友很理智,是有認真想與丈夫去討論的,那如果這名網友最後答應丈夫的請求,讓丈夫去跟更多人發展關係,並且娶回家當二老婆、三老婆,這樣真的可行嗎?

台灣民法有規定,假如已經有配偶了,就不能再結婚,否則就會有重婚的問題,依民法第988條第1項第3款規定,後面結的婚就會變成是無效婚姻,雖然法條裡寫說有配偶就不能重婚,若有重婚情形,婚姻就會無效;婚姻必須要互信忠誠,因此就算網友答應丈夫的請求,讓他去娶更多老婆,從法律層面來看是絕對不行的;當然,如果只是名義上的夫妻,而不是要成為法律上的配偶的話是有可能的,而這個前提就是元配同意丈夫發展其他感情關係,在妻子的同意丈夫與其他異性交往甚至發生性行為的狀態下,丈夫就有可能可以完成多個老婆的想法,然而,律師對於這樣的做法是不太能認同的,畢竟就像前面說的,婚姻的維繫關鍵就是忠誠及信任,假如你選擇當時間管理大師,很可能忽略自己原本答應的承諾,並且在隱瞞配偶的狀態下跟其他人交往這件事情,本身就是很難以去原諒的,在這些充滿不確定的因素下,真的很難相信丈夫會像其所說的依舊愛著元配與孩子。

萬一這位網友願意放手讓丈夫去做這些事情,律師會建議可以先寫個協議書,裡面可以清楚記載同意的事項,並且要求對方將照顧自己與孩子的承諾也寫上去,這樣一來就能避免對方耍賴,在有新對象後就將元配及子女拋諸腦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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