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逆向因「這一點」失敗 駕駛逾期補件不受理氣炸

民視新聞/鄭博暉、黃建宇 台南市報導

台南一名駕駛,遇上了逆向衝來的違規車,差點出車禍,不過他事後向警方檢舉,卻因為檢舉地點不明確,無法檢舉成功,駕駛怒控警方包庇違規。不過警方解釋,民眾檢舉違規的舉證,的確有相關規定,真的是檢舉人程序不符,依法不能受理,絕不是包庇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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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車紀錄器拍下,對向違規車,驚險的危險駕駛行為。雖然沒撞上,但沈先生氣不過,向警方檢舉。

檢舉人沈先生說,「當下我就變成,要偏也不是不偏也不是,就精神很緊張在那邊,不知所措就對了,檢舉後結果他回覆我說,我的地點標示不明確,警方說沒有門牌號碼,不能成立。」

檢舉逆向因「這一點」失敗 駕駛逾期補件不受理氣炸

沒想到因為檢舉地點不明確,無法成功檢舉,事後沈先生也真的提供定位資料,又因為超過7天時限,又不被警方受理。

檢舉人沈先生說,「事後有去定位,然後我打電話給承辦員警說,請問一下我已經定位完了,我可不可以補件,他說不行已經超過7天了。」

檢舉逆向因「這一點」失敗 駕駛逾期補件不受理氣炸

檢舉人把過程PO上網,怒控警方包庇違規。不過,對此警方強調,在檢舉信箱上,已經詳述民眾檢舉交通案件的要項,而超過7日不得補件的規定,也是考量到警方處理檢舉案件的時程和量能。

台南市警局第三分局交通組長陳錫賢表示,「違規地點要填寫完整的地址,或者是交叉路口的名稱,如果沒有明確的地點,也要檢附路名並提供GPS定位,那本案因為只寫路段,未有明確地點所以不予舉發。」

警方表示,針對民眾檢舉案件,絕對沒有包庇違規的問題,只是因應檢舉案,也有相關規定,呼籲檢舉人也要依規定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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