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苗栗9合1大選首件! 通霄鎮代吳珮均現金買票被判「當選無效」
苗栗鎮代吳珮均被判當選無效。(圖/翻攝自內政部網站)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苗栗縣第22屆通霄鎮民代表吳珮均(無黨籍),涉嫌透過林姓樁腳,以每票500元為代價,交付1000元、3000元向2位選民及家人買票,苗栗地方法院3月8日宣判其當選無效,是2022年9合1地方公職選舉,縣內首件當選無效判決。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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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地檢署今(13)日發出新聞稿指出,該案由蕭慶賢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苗栗縣調查站、中部機動工作站、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共同偵辦,於去年11月25日發動密集偵查行動,經調查相關事證後,認定吳珮均與林姓樁腳,共同犯下對於有投票權人交付賄賂罪嫌重大,同年12月5日迅速提起公訴。

苗檢指出,目前刑事部分尚在一審階段未經判決;民事部分檢方在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後,苗栗地院於今年3月8日判決吳珮均當選無效。

根據法院判決指出,吳珮均於去年11月中旬,前往林姓樁腳處所,交付新台幣500元鈔票100張,共計5萬元,2人具共同犯意聯絡要對有投票權的選民行賄。後續林姓樁腳分別向薛姓、張姓選民,交付1000元及3000元,並要求2位選民和家人將票投給吳珮均。

苗栗地院指出,針對交付賄賂及行賄部分,吳珮均並未爭執,且林姓樁腳、薛姓、張姓及其他選民證詞都對吳不利,也分別將4萬6000元餘款、1000元、3000元賄款交出並扣案,相關事證充分。因此依選罷法規定,判決吳珮君當選無效,可上訴。

★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未經法院判確定,應推論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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