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指出,針對「官員透過違法方式,讓權貴集團免繳土地增值稅」的起訴內容,林姿妙在庭上的答辯,基本上維持「我不知道」、「與我無關」的主軸,並無新意。
黃國昌說,比較讓他意外的,是林姿妙與先前在檢察官前自白認罪的前建設處處長吳朝琴(嗣後在法院審判中翻供),所提出的一個新的防禦,「即使沒有解除列管,也可以發出農地農用證明,並免徵土地增值稅」。
黃國昌認為,從辯護人的角度而言,為當事人提出所有可能爭取無罪判決的防禦,這個可以理解,也無可厚非。不過,由於林姿妙的角度觀之,事情就沒有這麼單純,牽連甚廣,因為,林姿妙是縣長。
黃國昌說,一個最根本的質問是,林姿妙縣長要為了設法在自己涉及的貪瀆刑案中脫身,就改變(甚或可以說是扭曲)既有的農地管理規範與土增稅核課程序嗎?一塊先前因違規而遭列管的農地,林姿妙縣長要代表宜蘭縣改變既有規範,改採「即使沒有解除列管,也可以申請核發農地農用證明並免徵土地增值稅」的立場嗎?
黃國昌分析,如果是這樣,不僅茲事體大,影響深遠,更對過去因沒有解除列管,而必須繳納土地增值稅的地主情何以堪?更嚴重的是,為了縣長個人的案件,而突然扭曲農地既有規範的解釋與執行,更是根本地侵蝕了「法治」的基本精神。為了自身脫罪,扭曲法治、因人設事至如此田地,讓人無法苟同!
更多新聞: 黨內拱侯友宜選總統呼聲高 林姿妙「侯式發言」:好好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