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8日,新北市永和保平路一處巷弄的瓦磘溝發現一具無頭無四肢的男性遺體,警方過濾大量棄屍現場影像,發現符冠羣疑似拖著登機行李箱,往水溝內倒可疑物品,隨後前往符男位在新北市永和區雙和街住處拘提。
符冠羣供稱,因不滿84歲父親長期對77歲母親家暴才行兇,檢方訊問符男後,認為符男所犯為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及同法第247條之第1項之損壞及遺棄屍體罪嫌起訴。
新北地方法院一審考量符男殺人動機是為保護母親,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刑16年、還有毀損遺棄直系血親尊親屬罪3年6月,總共判處執行19年徒刑。二審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19年的刑度,可再上訴。
全案再經檢方上訴,最高法院日前判定二審判決無違誤,量刑妥適,因此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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