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人行道上,過了一個路口,卻突然被截斷,取而代之是水泥地,變成停車場的出入口。
台北市議員(國)柳采葳說,「我這邊就是斑馬線,人行道可以直接走斑馬線,當人走這條的時候,然後它的停車場,是可以直接出入的。」
邊緣還看得出人行道痕跡,北市停車位出租夯,就連這樣小小一塊空地,都劃設5格停車位營業。但議員接獲投訴,業者私自將人行道圍起施工,影響行人通行,還違法將人行道填平,當停車動線。而且一查才發現,還沒拿到合法營業登記,就已經開始收費。新工處獲報已開罰3萬,限期將人行道復原。

新工處養護隊第一分隊長龔曾榮表示,「那其實我們一般市區道路,也很多停車場出入口,是會經過人行道,再跟我們新工處共管科,去做一個車型斜坡道申請。」
台北市議員(國)柳采葳說,「這就是一個法規模糊地帶,其實針對這種,6格以下停車場業者,應該要有一些法規去規範,否則它們隨便亂設出入口,影響到就是行人的安全。」
如果是移動式物體占用,像攤商或花盆等,就是由警察單位開罰,可處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如果是固定式障礙,就由新工處張貼公告,限期自行拆除。
其實在台北街頭違規佔用很常見,但有具體檢舉的,109年(2020年)35件,111年(2022年)31件,但幾乎都僅止於「勸導」,更別說還有更多,沒成案的黑數。

台北市議員(國)柳采葳說,「所以我認為台北市政府,應該是要在這方面,多加稽查,只要是查到不法、占用,不管是公有私有土地,它來做停車場營業用途的話,那應該就要強制取締。」
馬路如虎口,但想走在人行道,碰上路障還由不得你,想真正行的安全,市府手段還得多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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