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1月18日通過「台灣大(3045)併台灣之星」、「遠傳(4904)電信併亞太電(3682)」兩大電信合併案,附款要求業者以繳回、轉讓、交換等3選項改正超標頻寬,台灣電信產業將正式從5家業者變為3家。
徐旭東今天出席智慧城市展,針對電信產業態勢轉變,他接受訪問時表示,3家的競爭力大過5家,因為力量集中,消費者可能很樂見業者「打來打去」。
他說,業者還要思考到更後面,2、3年後企業是不是有效率地營運,他甚至直言,「不客氣地說,整個台灣3家都太多」,如果不用經濟競爭的角度來說,台灣只有2000多萬人口,確實市場規模不夠大。
徐旭東進一步說,「有3家對消費者好,因為3家打得厲害」,也因此為了企業營運效率,要考慮更節省地發電,積極投資環保。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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