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拿自家盆栽占用停車位 騎士理論被嗆「我有優先使用權」

民視新聞/周秉瑜 桃園報導

桃園中壢一名機車騎士,今天下午,親眼目睹對面鄰居,用盆栽佔車位,還把自己停在旁邊的摩托車移開,出聲喝止。沒想到對方反嗆,你停的位置是我家門口,我有優先使用權,堅持繼續移,讓自家休旅車停進去。警方表示,如果查證屬實,可開罰1200~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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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旅車開到家門口,準備停車,眼見似乎位子不夠大,駕駛竟然不是把車開走,而是叫車上老婦人下車,先把自己搬來佔位的盆栽搬走,接著再把兩輛停好好的摩托車往後移,讓車子進去,把馬路當自己家的一部份。

機車車主vs.鄰居說,「喬一下怎麼樣喔對啊,那下次妳把花盆擺在那邊,我就把妳的花盆喬走,我停我的轎車好不好。」

鄰居拿自家盆栽占用停車位 騎士理論被嗆「我有優先使用權」
其中一輛被移動的摩托車車主,因為就住對面,全程目睹,氣到開罵,老婦人也不甘示弱回嗆,雙方就這樣隔街吵了起來。

機車車主說,「滿常的但是不敢說每一次,就是情況還滿常見的,她就是告訴我說那個地方是她家門口,她有優先使用權啦,我說那這個地方是國家的地,為什麼妳可以停我們都不能停。」

停車糾紛發生在桃園中壢,機車車主目睹對方用花盆佔位,並隨意移車後報警。警方隔天到場,表示沒發現同樣情形,無法開罰,如果之後有發現,會先以勸導為主,不聽再開罰。

鄰居拿自家盆栽占用停車位 騎士理論被嗆「我有優先使用權」
中壢分局普仁派出所副所長宋漢振說,「若以花盆或桌椅等障礙物占用道路,處行為人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

儘管停車位相關法條就擺在那,誰對誰錯很明顯,但為了這小事傷了鄰居間和氣,實在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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