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劣!超車疑遭雷射筆照射 駕駛左眼刺痛發炎

民視新聞/陳怡汝、羅執中 台北市報導

台北市一名駕駛,開車在水源快速道路上,突然被後方車輛,拿著疑似雷射筆,往前照射,透過後照鏡的反射,導致他的左眼刺痛,當下還停在路邊休息一段時間才上路,隔天到醫院檢查,發現眼球已經發炎,氣得他直呼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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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行駛在水源快速道路上,才剛超過一台銀色休旅車,下一秒,休旅車內卻射出一道疑似雷射光,朝前方車輛狂閃,仔細看,天色昏暗,燈光更顯得刺眼,也讓前方車輛,加速遠離。

受害駕駛崔先生說,「醫生是說眼睛有點發炎。」

惡劣!超車疑遭雷射筆照射 駕駛左眼刺痛發炎

指著眼頭的紅色水泡,遭到閃光的崔先生,直呼莫名其妙,他強調自己沒有逼車,也正常行駛,這一照,讓他眼睛非常疼痛。

受害駕駛崔先生說,「當下是感覺到,我車子前面的擋風板,就是儀錶板裡面有一個綠色的光線,就覺得怎麼怪怪的,忽然間就亂閃亂閃,然後就不小心閃到後照鏡,就閃到我眼睛,忽然間眩光,變得很模糊。」

崔先生指控,當天超車後,銀色休旅車內突然有疑似雷射筆照他的後擋風玻璃,光線透過後照鏡,反射照到他左眼,導致他瞬間看不到,隔天看醫生,才發現自己的眼球已經發炎。

受害駕駛崔先生說,「我開了一段距離後,他忽然間就是拿燈光照我的車子後面,他照了大概1分鐘之後,再把燈關掉,也沒有看到他照別的車。」

眼科醫師黃楚軒指出,「像這樣的雷射光照射,的確會造成我們短暫視力損失的狀況,同時會產生視覺暫留的情形,那如果是長時間照射,甚至有可能會造成黃斑部的損傷,甚至是永久性的視力傷勢。」

事後崔先生也拿著行車紀錄器影像,向警方檢舉,上網po文,提醒其他駕駛注意。

惡劣!超車疑遭雷射筆照射 駕駛左眼刺痛發炎

文山第二分局交通分隊分隊長鍾佳紋表示,「若違規屬實,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以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可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並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

崔先生怎麼也沒想到,明明沒做什麼,卻遇到這樣的狀況,現在最希望的,就是眼睛能百分之百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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