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高端案偵辦歷程部分,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張惠菁說明,本署在110年6月4日分案之後,指揮台北市調查處與櫃買中心合作,針對高端公司發布重訊前後的時段全面清查,調閱資料也在111年1、2、6及11月,多次召開專案小組會議分析。
張惠菁指出,隨即本署就展開偵查作為,進行兩次搜索,一次是在111年12月29日,第二次是在112年2月16日,並沒有刻意延宕。
張惠菁提到,此案本署依據櫃買中心提供的9份交易分析報告,查核期間從109年2月17日至111年12月5日,總共清查了22個時段,需要費時比對釐清,檢察官在111年12月29日,執行搜索與約談後,馬上在今(112)年1月12日,簽分偵案來辦理,並且又接著在今年2月16日,在執行第二波搜索。
張惠菁表示,兩次搜索後,檢察官審酌扣案證據資料及比對相關人的說詞之後,偵查終結,分別提起公訴及不起訴處分。至於無管轄權部分,則移轉至有管轄權的台北地檢署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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