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雲南嫁到台灣的新住民Jo,近日分享日前遇到的租屋糾紛。她說跟老公「給哥」開早餐店至今,兩人已經計畫想開第二間分店,碰巧在附近有間正在出租的店舖,看了格局、環境很符合兩人需求,於是就透過仲介與房東談合約,想不到這才是噩夢的開始。
先是出租價格一直喬不攏,在要簽約時竟又比原先談的高出四、五千塊錢,經過三方協調後各退一步,總算簽好了合約,沒想到過幾天請裝潢工人要畫設計圖時,竟又收到房仲的電話,說房東想要重新洽談合約。
簽好約後,房東媽媽又有意見,提出無理要求並表示不接受就不租人,讓Jo跟老公氣到決定解約。(圖/翻攝「Jo裡給給」YouTube)得知這消息的Jo跟給哥當下都很傻眼,經詢問得知,是房東的媽媽有意見,說要讓兩人多做一件合約上沒有註明的事情,否則就不租給他們。給哥聽到後相當生氣,認為合約都簽好了,怎麼能出爾反爾,結果房東媽媽竟說:「我的房子我說了算,契不契約的沒用,我說不租就不租!」給哥決定親自連絡房東本人,對方竟敷衍回說,上班太累不想談,要他們去找仲介,而仲介則又勸兩夫妻再去找房東講清楚,雙方互推責任,形成羅生門。
經歷了這樣的糾紛後,Jo痛批整件事情用「噁心」來形容一點都不為過。起初氣到差點要訴諸法律,但考慮到跑法院的流程和時間,最終與老公決定解約就好。透過此事Jo也無奈地說,先前她曾聽過「媽寶男」的傳聞,原本想說只是誇大的說詞而已,一直到遇見這個房東之後,才真正見識到什麼是「媽寶」,而且還碰上了不會處理事情、推卸責任的房仲,搞得一家人身心俱疲,隨後更說:「走在路上小心三寶;創業投資遠離媽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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