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說,「沒關係來,你下車我跟妳講,不要放這樣這樣很危險。」
警方上前盤查,因為這台汽車,居然駕駛座外夾著一袋垃圾,引起警方注意,還發現她是..
員警說,「112年3月31號高雄地院發布的,過失傷害通緝犯齁,警方現在依法將你逮捕。」
原來警方觀察,這台車車殼嚴重損傷,車內還有鍋碗瓢盆,疑似以車為家,女駕駛通緝身分曝光後,油門直接催到底。
所長開啟警笛狂追,隔壁派出所支援警網,警用汽車橫擋他的去路,不料女通緝犯直衝猛撞,把警車車頭撞凹,警方合力圍捕,但女子還是不肯就範。
員警說,「下車下車。」
所長掏出槍械示警後,砸破車窗,將她拉出來壓制在地,原來這名女子,先前曾有家暴前科,更因為過失傷害,遭到高雄地方法院通緝。
新北勢所長李仁輝說,「駕駛當下拒檢逃逸,並衝撞攔截點,造成巡邏車前車頭毀損,該車衝撞後車速減慢,警方立即以破窗器破壞車窗,並將駕駛逮捕。」
女子怪異行徑,引起警方注意,拒檢還導致一名員警手部受傷,除了原本的通緝,又得多吃一條妨害公務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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