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022年)11月,一名李姓男子酒駕競速,行經忠孝東路地下道時,追撞前車,造成駕駛枉死,警方到場他還很囂張。

不斷走上前,似乎還想跟警方理論,屢遭制止不聽後,員警朝他大腿開槍,事後李姓男子被依酒駕致死起訴,也成了台北地院首件國民法官參審案。
11日開庭的他,一臉淡定,但似乎認為案件遭到媒體大篇幅報導,影響國民法官心證,李姓男子聲請拒絕國民法官參審,要求一般審理,台北地院認為沒有拒絕理由,裁定駁回。
台北地院刑事庭庭長 王筱寧說,「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國民法官與備位國民法官的負擔,以及當事人訴訟權益等各項因素後,認為本案並無不行,國民參與審判為適當之情形,被告及辯護人的聲請,我們認為無理由。」

死者家屬委任律師游敏傑說,「家屬很尊重法官的判斷,也相信未來,國民法官能夠做出,實現公平正義的判斷,基本上對於司法有相當的信賴。」
合議庭認為,李姓男子雖然認罪,卻沒有全盤承認有無過失,加上屬於一般國民可能經歷或聽聞的事,藉由國民法官審判,反而可以讓司法更透明,因為具有公共利益,沒有不同意國民法官參審的理由,換句話說,李姓男子酒駕致死案,未來都會在國民法官參審下,逐一受到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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