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分局副分局長張俊明說,「遺失人他因為遺失1萬多元,到派出所報案說他有遺失這些錢,派出所在追查後,發現這筆錢疑似遭人冒領,經我們登入資料,發現冒領人跟發還的這位員警,2人是熟識的,我們在查詢追尋相關資料來做佐證後,由檢察官發動偵查,在昨日該2人帶同到案。」
案件之所以曝光,是民眾向派出所報案,表示他掉了13000元的現金,但員警調查發現,錢已經被領走,而這名男子和分局一名呂姓員警是朋友,原來這名員警,趁著職務之便,前後冒領了3次,不法獲利21300元,訊後遭到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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