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友志爆曾被拿500萬勸換區選 侯友宜不正面回應反說這件事

民視新聞/李佳樺、楊柏玨、SNG 台北報導

媒體人羅友志爆料,2014年時,被時任新北副市長侯友宜叫到辦公室,拿500萬要求他不要選土樹三鶯區的議員。今天還加碼,指稱侯友宜應該不會否認這件事,但侯友宜沒正面回應,強調台灣雖然保障言論自由,但是也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綠營火力全開,質疑侯友宜可能違反《選罷法》,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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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說,「暗指你是搓圓仔湯你怎麼看,有這回事嗎,然後有要告羅友志嗎?」

新北市長侯友宜說,「我們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

媒體人羅友志爆料,2014年曾經被侯友宜拿500萬勸退他,不要選土樹三鶯議員。但不管記者怎麼問,侯友宜都不正面回應,羅友志隔空喊話。

資深媒體人羅友志說,「我相信他應該不太會否認,這件事情,所以他也不必要,特別去承認這件事,畢竟這也不是我們想要達到的目的。」

記者說,「2014年的時候有找他來碰面嗎,所以你要告羅友志嗎?」

新北市長侯友宜說,「我剛剛講得非常清楚,台灣雖然保障言論自由,但是也是一個民主法治國家。」

羅友志爆曾被拿500萬勸換區選 侯友宜不正面回應反說這件事

媒體人羅友志說,「如果我可以用一場訴訟,換來侯友宜走向,總統大選的正軌,提出一些老百姓願意要的東西,我甘之如飴啊,我歡迎侯市長做這件事情。」

羅友志指證歷歷,綠營打蛇隨棍上,批侯友宜的行為已經違反《選罷法》的「搓圓仔湯」條款。依照《選罷法》第97條規定,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2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

律師黃帝穎說,「《選罷法》第97條搓圓仔湯條款,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個《政治獻金法》,你不是候選人卻收取政治獻金,侯友宜先生在這邊涉犯的是,《政治獻金法》第26條規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進黨發言人卓冠廷說,「侯友宜市長,真的是非常有『鈔』能力,這個『鈔』能力不是超人的超,是鈔票的鈔,侯友宜市長你這個500萬來源,是怎麼來的,背後金主有這麼樣的實力,才能夠有這個『鈔』能力,讓侯市長冒著違法風險,喬來喬去。」

立委(民)鄭運鵬說,「從副市長時代搓到市長時代,吃案喬案侯友宜慣性,這絕對不是好漢,我們希望這些所有事情,侯市長好好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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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新北市黨部主委何博文更是一大早到新北地檢署大門口,告發侯友宜。國民黨2024人選還沒出線,侯友宜已經成了綠營猛攻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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