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華食品彰化廠大火已釀8人死亡,案發後檢察官和彰化縣警察局北斗分局、彰化縣消防局分工合作,就現場案發情況進行調查,昨檢方傳訊鄭姓課長和現場主管到案說明後認蔡姓、鄭姓被告2人涉犯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嫌,檢方認為課長等人暫時無羈押必要,均諭知30萬交保。
而這場火災共釀8死、數十人受傷,其中顏姓43歲男員工被救出時嚴重嗆傷,呈現重度昏迷,緊急送往彰化醫院後又轉診彰化基督教醫院急救,院方對他進行插管和治療,彰基表示,在醫療團隊全力搶救下,顏男今康復出院返家休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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