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險撞過馬路男童 警因「這個原因」初判未違規挨轟

民視新聞/黃恩琳、羅執中 新北報導

有騎士沒禮讓行人,卻沒被開罰?新北市板橋地區,有一名男童在閃黃燈的路口,過馬路時,突然衝出一輛機車,差點撞上他,後方騎士目擊整個過程,拿影片去檢舉,但警方認為,機車是從後方騎過去,沒有影響到行人動線,所以判不成立,引發爭議,事後警方再度檢視影片,重新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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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在路口左看右看,看準時機,才剛要過馬路,這時,他注意到眼前騎過來一台機車,瞬間停下來,下一秒,機車從後方呼嘯而過,差沒幾公分就要撞上,男童嚇了一大跳,小跑步離開,這一幕被後方騎士看在眼裡,拿影片檢舉,事發就在新北市板橋,可以看到現場其實是閃著黃燈,不過檢舉人認為,騎士並沒有禮讓行人,所以決定檢舉,但警方最後判定違規不成立。

騎士險撞過馬路男童 警因「這個原因」初判未違規挨轟

警方認定,「違規事實不夠具體明確」,因此不舉發,檢舉人很疑惑,PO上網掀起一波討論。

檢舉人陳先生認為,「我是覺得這個法條是滿誇張的,看起來是已經危害到行人安全,那這樣如果不成立的話,是不是要等撞到行人,才能舉發。」

現行法規定,開罰標準,是以汽機車在行人「前方經過」為主,而且兩者距離,不到1個車道寬、大約3公尺,車輛從行人後方經過較少見,但在警方重新檢視後,最後重新告發。

騎士險撞過馬路男童 警因「這個原因」初判未違規挨轟

板橋分局交通組組長林泰亨表示,「經本分局重新檢視影片發現,該機車進入行人穿越道時,雖然在行人的後方,但是距離行人非常接近,造成行人驚嚇而且有危險性,審核已有不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的違規事實,本分局重新予以告發。」

台灣近期被冠上「行人地獄」的標籤,警方也不敢大意,嚴格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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