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新北市府稽查室內攀岩館 不合格率達100%
新北市政府4月間針對新北6家室內攀岩館業者進行公安聯合檢查,不合格率高達100%。(圖/新北市法制局提供)

即時中心/劉芳妤報導

近年攀岩成為熱門的新興運動項目,新北市政府4月間針對新北6家室內攀岩館業者進行公安聯合檢查,有3家業者消防安全設備、防火管理或防焰物品不符規定、3家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未完成申報、3家軟墊區欠缺警語及4家定型化契約約定免責條款,6家業者全都有不合格的地方,不合格率高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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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岩是熱門新興運動項目之一,但相較於一般運動,攀岩運動風險顯然較高,不論是民間運動場館及國民運動中心皆曾發生墜落導致傷亡的情形,為確保消費場所安全,新北市政府於4月間由消保官、體育處、工務局及消防局等針對6家室內攀岩館業者進行公安聯合檢查。

新北市府針對業者「是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是否販售禮券」、「定型化契約免責條款」、「設施設備安全 管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及「消防安全設備及防火管理」等項目進行重點查核,查核結果中有3家業者之消防安全設備、防火管理或防焰物品不符規定、3家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未完成申報、3家軟墊區欠缺警語及4家定型化契約約定免責條款,總計6家業者都有不合格之處。

消保官指出,根據本次查核結果,不合格的攀岩館有6家,不合格率高達100%。其中有3家軟墊區,欠缺警語違反消保法第7條第2項、有4家設定「免責條款」,違反消保法第10條之1,實屬無效,以上部分目前全數業者皆已改善完畢。

另在消防安全方面,本次檢查消防安全設備、防火管理及防焰物品等項目,有3家消防安全設備、防火管理或防焰物品不符規定,均已依消防法相關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善,倘該業者逾期不改善或複查不合規定者,消防安全設備或防焰物品部分將依消防法第37條處以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之罰鍰;防火管理部分將依消防法第40條處以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另外,受檢業者僅3家依建築法規定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未完成者申報者後續將以建築法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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