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泰山砸36億買街口40%股權已簽約? 發言人回:營業秘密不便透露
泰山今日宣布以36億購買街口支付40.4%股權。(合成圖/民視新聞資料照、翻攝自街口支付臉書)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泰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218.TW)今日宣布,於昨(5)日董事會續行4/20會議,決議通過以36億元取得街口支付40.4%股權。面對證交所代表及媒體接連追問,日前並未告知4/20有召開董事會,會議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已簽約、何時出款、入主街口等問題,發言人陳賢文回應,會議過程中都有律師在場,一切遵照合法程序,至於是否已簽約、出款,涉及營業秘密故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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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企業今(6)日下午召開重大訊息說明會表示,宣布於5月5日董事會決議透過股份買賣加上新股認購方式,以新台幣36億元取得街口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0.4%股權,並表示投資街口,可結合雙方既有業務強項與市場地位,拓展通路以創造更多元的商業機會。

會後泰山接受聯訪,媒體提問有外界質疑街口支付過去累積虧損12億,且泰山原本持股的全家超商即有「全盈支付」,但泰山去年底才賣出手上19%全家持股,為何會選擇捨棄全家、投資街口支付?

對此泰山公司回應,電子支付市場需要龐大資金進行前期空陸架構、用戶開發,街口支付目前有600萬用戶,需靠很多資金去架構平台,從此觀點來看,並不覺得這叫虧損,而是解讀為是在架構、造橋鋪路階段,且街口過去3年營運銷售數字、毛利皆有逐漸增加。

至於為何選擇購買股份為40%,泰山回應,「投資過程類似競價過程,街口有他們期望,我們也有我們的目標。整體評估起來,拿到40%對我們公司在營運資金面 ,及未來占有的發言權方面,都是最平衡的。」

證交所今日也派代表出席說明會並提問到,「泰山公司於5/5下午3點以電子郵件,通知審計委員會委員及各個董事,要在5/5下午4點續行4/20的審計委員會;在同天5點續行4/20第22屆第12次董事會、同時召開第13屆董事會,原本(跟證交所)表示4/20只有審計委員會開到一半,當天沒有召開董事會,所以還沒有辦法提供會議紀錄,但如果4/20沒有召開董事會,昨日怎麼續行?」

發言人陳賢文回應,會議通知皆有正常送達,在5/5續行跟4/20會議程序是合法的,一切會議程序都有專業律師指導。由於陳賢文昨日並未在場參加會議,就其知道4/20有審計委員會沒有開完,但當天是否有開董事會要再了解。 

快新聞/泰山砸36億買街口40%股權已簽約? 發言人回:營業秘密不便透露
泰山企業發言人陳賢文。(圖/民視新聞)


證交所再提問,泰山昨日5點同時有多少董事會進行?一個時間點可以同時進行有第12次董事會、第13次董事會嗎?及是否真的確時在5點同時召開第12、13次董事會?

對此發言人陳賢文回應,「我想會議過程,我沒有完全加入在裡面,會議過程都有在場專業律師來做掌握與了解,我想都是遵照法律合法程序在走,以上謝謝。」

證交所繼續追問,問何投資街口支付如此重大投資案,未見於5/5第13次董事會內容?詢問泰山究竟是哪一個董事會通過此議案?陳賢文僅簡短回應,「就4/20的一個續行」。

證交所再問,泰山公司董事會議事辦法中,有無續行董事會的規定?若續行董事會的法令依據並不明確,相關決議是否合法? 有無何於常規?並提及,按照法律見解若董事會召集程序有瑕疵 ,法律判斷上常會被視為是無效。對此陳賢文則再度回應,會議現場都有專業律師在,一切都依照法令規定遵照辦理。

證交所繼續問,泰山5/31有股東要召開臨時會,泰山本身6/30也要召股東開常會,而會中都有董事改選議案,有關街口36億股權投資案為何急於現在提出?以及投資案是否已完成簽約、何時簽約、泰山何時匯出款、是否於次一個營業日就出款等,對於上述問題,陳賢文回應,「一些商業行為涉於商業機密,不方便在此提出,有關是否已簽約,一樣為商業保密行為,不便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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