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天山坑道終還地於民 軍占民地76年遭判賠須返還

民視新聞/蕭宇珊、洪國凱 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北區後備指揮部,後方一大片山林,原本是天山指揮所,設置坑道、哨所等軍事建築物,地主後代披露這5000多坪土地,根本是私人土地,遭軍方從1956年開始占用,長達76年,新北地院日前判決,軍方除了償還前10年的租金88萬元,並且要給付每年9萬元租金,直到軍事設施拆除,土地返還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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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佔用地主之一說,「到這個裂縫這裡,這裡有個寬度啊。」

緊鄰山坡的石頭圍牆,四四方方沒有空隙,一旁樹梢上掛著軍用偽裝網,在整座山頭,像這樣的建物,一共有9座。

中和天山坑道終還地於民 軍占民地76年遭判賠須返還
可以看到周圍雜草叢生,在我背後牆壁上面,有一個已經生鏽的門栓,在上方還有軍用號碼,其實我背後這塊,原本是一個防空洞,不過現在軍方已經用水泥,將它補了起來。

位於新北市中和區,北部地區後備指揮部的山頭,原為警備總部使用,設置天山指揮所,有防空洞、哨所、地道的軍事建物,但這5000多坪土地,為200多人所有,根本是私人用地。

遭佔用地主之一說,「很多都私人的土地,包括好像也有我們的,到後面山頭那邊,就都阿兵哥佔去以前炸山洞。」

遭佔用地主之一說,「這個地防空洞,是以前日據時代就挖了,日本人很威嚴,國民黨蔣介石來的時候接收,當然不敢講啊,以前都是軍方比較大,你有地你的名字你還要讓他用。」

以軍事管制為由,禁止地主進出,祖產回不來,地主後代對軍方提告,新北地院判決,北區後指部以地上物占用,又提不出相關證據,法官認定無權占用,判決地主勝訴。

遭佔用地主之一說,「不知道幾年前,2年前有補貼一個幾十萬,以前都沒有。」

中和天山坑道終還地於民 軍占民地76年遭判賠須返還
​​​​遭佔用地主之一說,「我們是1623坪賠10年我們就,我媽媽領三四十萬。」

軍方除了賠償原告前10年租金88萬元,設備拆除期間,每年還要支付9萬元,被軍方占用76年的土地,終於可以還地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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