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名被害人,想求職,卻被詐騙集團囚禁在淡水,擠在5坪小房間,凌虐一個月,滿身都是傷,還有35人被關在中壢。
嫌犯一看到警方,嚇得魂飛魄散,這起"台版柬埔寨"事件,囚禁61人,3人身亡,甚至被棄屍,震驚社會。
在彰化也有詐騙集團,同樣用工作資訊,吸引缺錢民眾上門,再監禁起來,強押他們去銀行,當車手領取贓款。〝求職詐騙〞猖獗,法務部因此推動修法,立法院16號三讀通過,最重可判無期徒刑,民眾拍手叫好。
民眾說,「我覺得這個修法是應該的,以前我們都判太輕了。」、「你要害人要騙人家錢,要騙那個,付出你自己的代價來。」、「越重越好,判死刑啊。」
還有人還高喊要求"死刑",民眾顯然對於詐騙集團深惡痛絕,這次修法,增訂302條之1條文,增訂加重處罰是由,3人以上共同犯罪、攜帶兇器,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的人犯罪,對被害人施以凌虐、剝奪被害人行動自由7日以上等情形,提高刑度。
法務部長蔡清祥說,「詐騙集團囚禁被害人,或是凌虐被害人,最高可以加重處罰到7年,此外因而造成死亡,或是重傷的結果,我們也以加重結果犯,最高可以處無期徒刑。」
修法加重罰則,就是希望能杜絕"台版柬埔寨"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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