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出國玩別把「加熱菸」帶回來!入境重罰5萬起跳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長吳昭軍。(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捷庭報導

衛福部國民健康署今(17)日提醒,疫情解封後國人出國旅遊人數大量增加,而我國目前並無開放「加熱菸」,或其必要組合元件,與電子菸相同,皆為《菸害防制法》所禁止。旅客如攜帶入境,不論數量多寡,依法將處新台幣5萬元至5百萬元罰鍰,並予以銷毀或退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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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健康署表示,國人出國除了旅遊行程之外,購物也是重要的行程之一,而「加熱菸」也可能會是部分民眾的購物選項之一,國健署呼籲,《菸害防制法》自今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後,我國目前尚未有經衛福部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通過之指定菸品(包括加熱式菸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與電子煙一樣,皆為菸防法所禁止,如旅客入境攜帶,不論數量多寡,依菸防法第26條規定,處新台幣5萬元至5百萬元罰鍰,並銷毀或退運該菸品。

國健署指出,財政部關務署各海關已對進口郵包、快遞貨物及旅客託運行李嚴格執行X光檢查,並對入境旅客隨身行李加強攔查,請旅客多加注意,避免觸法且荷包失血。

國健署進一步說明,世界衛生組織(WHO)針對加熱菸已發表資料顯示,加熱菸為菸草產品,無助於吸菸者戒菸,使用時伴隨產生含有尼古丁和有毒化學物質的氣溶膠,會讓使用者吸入 ,與傳統紙菸相似,對人體健康都有危害,特別是兒童及青少年族群。

國健署指出,2019年發表於菸草控制期刊(Tobacco Control)的研究報告3指出,加熱式菸品的使用溫度約在攝氏350°C以下,而其加熱器的塑膠材料部分,在加熱使用過程中,攝氏90°C左右就會釋出急毒性與高毒性物質「甲醛氰醇(formaldehyde cyanohydrin)」,此物質即使在低濃度下,就具有高毒性;另外,加熱菸組合元件的使用方式,可能會導致使用的時間間隔縮短,也因此增加使用者對尼古丁和其他有害化學物質的攝入量。

國健署為鼓勵吸菸者戒菸,並減輕戒菸者的經濟負擔,自去年5月15日起,免收戒菸輔助用藥的部分負擔費用,提供專業且多元的戒菸服務,包括全國約3,500家的戒菸服務醫事機構,亦可利用免費戒菸諮詢專線0800-636363,或使用Line通訊軟體(ID:@tsh0800636363),由專業醫事人員提供便利性、隱密性的諮詢服務,設計個人專屬戒菸計畫,協助解決戒菸的難題,重新找回屬於自己的健康。

★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吸菸害人害己 戒菸可減少健康的危害;吸菸能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及肺氣腫;孕婦吸菸 易導致胎兒早產及體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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