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方法院庭長廖建男今日指出,張姓男子與凃姓男子共同至彰化市一處公墓,挖掘正新羅胎創辦人羅結墳墓,盜取骨灰罈,接著與林姓男子共同恐嚇索款6000萬,後續破案後張姓男子與凃姓男子遭檢方起訴,法院依共同發掘墳墓而盜取火葬之遺灰罪各處3年8月徒刑;林姓男子則依共同恐嚇取財未遂罪處7月徒刑。
根據判決內容,嫌犯恐嚇時先稱要求財3000萬,後來又再加碼為6000萬,「不然我就毀掉你爸爸的東西(骨灰罈)」或「報社公開」等語,還稱「我會傳毀掉的影片給你們看又會傳上各大媒體」。
員林分局偵查隊隊長蕭志旺指出,該墓園是有不定點專責人員去負責看守及巡視,嫌犯是利用管理員換班空檔,用油壓剪破壞門窗進入,並盜取正新輪胎創辦人羅結的骨灰罈,之後就放在後行李箱並連絡家人進行勒贖。
蕭志旺指出,辦案過程中深怕前董事長骨灰罈遭湮滅、破壞或被藏匿無法順利取出, 所以警方跟監很久,在適當時機將張姓、凃姓嫌疑一起查獲,後續又查獲共犯林男,並從行李箱中取出骨灰罈。
張姓男子遭警方壓制。(圖/民視新聞翻攝)警方壓制逮捕共犯林姓男子。(圖/民視新聞翻攝)據了解,主謀凃男曾是正新輪胎員工,任職長達18年,因擔任過羅結的司機因此知道公墓位置,案發前因欠下近300萬元債務才鋌而走險。
判決指出,凃男過去在正新工作18年,因違反忠實義務及工作規則,經廠商檢舉而被公司發現後自請離職,為獲取金錢利益填補自身尚有270萬元債務,與張男共同犯行,可謂惡行重大,另外,發掘亡者墳墓、盜取骨灰罈,除了造成墳墓受損外,亦再次造成家屬無端遭受精神上打擊,違反社會善良風俗甚鉅,各判3年8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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