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陳水扁日前因為認為曾犯《洗錢防制法》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納為不能登記參選,有違比例原則,2日到總統府、行政院和立法院黨團提出請願,不過他強調不是為了陳致中,而是為了有類似案件的國人。
立法院院會昨針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第26條進行投票,最終第26條通過民進黨團修正動議,以出席89人、贊成56人、反對30人及棄權3人修正通過,將在明年大選適用。
選罷法修正通過明訂犯國安三法、反滲透法、賄選、洗錢以及黑金槍毒重大犯罪者,終身不得登記為候選人,而其中「犯洗錢防制法判決確定者不得參選」,也代表因為南港展覽館案及龍潭購地洗錢案判刑定讞的陳致中之後將不得再選。
陳水扁昨在臉書發聲後,今又透過媒體群組再次高喊,看到民進黨總召柯建銘為了執行賴清德參選總統的政治需要,「竟然罔顧違背罪刑法定、權力分立、無罪推定、及比例原則,顯有違憲重大爭議,仍然決定開民主倒車,讓參政權唯一死罪的「二條一」大復活,就在2023.5.26下午硬推選罷法修正案按照院版表決通過」。
陳水扁怒轟,面對既不顧憲政法理,「又不管人情義理的粗暴政府」。陳水扁怒批,忝為台灣從威權走向民主的政治工作者,不應昧著法律人的良心良知,「死諫」將是哀莫大於心死的無奈吶喊。他還說,凱達格蘭基金會18週年晚會,就是他人生最後一次的感恩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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